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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指南

税收优惠
所得税:
外商投资3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项目,从获利年度起“五免五减半”,100-300万美元的生产性项目,从获利年度起“四免四减半”;外商投资的农业项目,从获利年度起“五免五减半”;外商投资的服务业项目,从获利年度起“两免三减半”。
增值税:
外商投资在3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,三年内返还地方留成部分的二分之一,外商投资在100-3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,二年内返还地方留成部分的二分之一。
营业税:
外商投资服务项目,三年内返还地方留成部分的二分之一。
农业特产税:
外商投资农业项目,农业特产税实行“两免三减半”

规费优惠
凡外商投资企业,免缴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费,自来水网建设费,土地征地级差地价:减半征收规划管理费、征地管理费、耕地占用税地方留成部分;10年内免缴土地使用费;利用国有“四荒地”投资开发的农业项目,基地价优惠50%。
凡外商投资在300万美元以上的重大项目,将视具体情况,给予更加优惠。

项目引荐者奖励
对引荐合资、合作项目的中介人员,经验资确认后,给予实际投资的5‰-10‰的奖励,独资项目按8‰-12‰给予奖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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